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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沒有轉錯台, 這不是宗教部落格,
而我也沒有能力傳授佛法, 呵呵.
在台灣, 只要發生一件重大的事情,
就可以很清楚的看出一些人性的弱點.
例如最近食安事件中, 宗教的介入或是不介入.
我曾經在台鐵車站月台看到眾人膜拜著一個人形,
那時的我心情錯縱複雜,
完全不感動, 而是無比疑惑,
疑惑著為什麼要這般的膜拜的同時,
可以明顯感受到那個人形享受著這樣的簇擁.
或是在電視上看到一群人跪拜著他們口中的師父,
此人形似乎擁有神奇的力量, 可以療癒人心,
眾人呼喊著八字箴言,
我有著相同的疑惑, 卻是別人的理所當然.
以上的這些行為, 一直讓我想到了一句話.
這句話是佛教修道者所依止的正法(四依四不依)當中的四依法之一,
(開始打瞌睡了嗎???)
依法不依人:
又作隨法不隨人,歸於法而不取於人。謂修道者當以教法為依,不可以人為依。
若其人雖為凡夫,或外道,而所說之理契合於正法,方可信受奉行;
反之,若其人雖現相好具足之佛身,而所說者不契合於正法,則自當捨離而不可以之為依止。
(睡著了嗎???)
來個法文版 (竟然還有法文版???)
L'enseignement et non pas l'enseignant
(ㄌㄨㄤ(鼻音)ㄙㄟ,捏, 夢), (ㄟ),
(ㄋㄨㄥ), (爸), (ㄌㄨㄥ(鼻音), ㄙㄟ, ㄋㄨㄛˋ(鼻音))
( selon la loi et non la personne)
意思是指要依循著所教導的事, 而不是跟隨著教導的人.
說完了, 不做任何評論,
有慧根的你們,
應該會點頭如搗蒜吧?
(是在打瞌睡吧.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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